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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EC商务旅行卡(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, 以下简称旅行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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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
相当于5年多次有效签证,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一致的护照免办签证,直接出入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,每次停留不超过60天。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各出入境口岸均设有专用通道,持卡人享有快速通关的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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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优势
目前,APEC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,这些经济体包括:中国、中国香港、中国台北、日本、韩国、越南、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文莱、印度尼西亚、菲律宾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巴布亚新几内亚、墨西哥、秘鲁、智利、美国、加拿大和俄罗斯。其中,内地、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,互不适用旅行卡;美国、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,不为本经济体公民颁发旅行卡,亦不接受其它经济体的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,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,并在其主要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(或与外交通道合用),为持卡人提供快速通关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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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条件
(一)申请人有效护照(护照有效期不少于3年,核验后退回)及复印件。
(二)填写完整的市(或区县的)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事项表。
(三)填写完整的《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事项表》(带照片签名的)。
(四)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五)公司简介(企业规模、效益、资产负债、利税、进出口情况)以及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和申请人情况介绍。
(六)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(七)各申办单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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